1、法律解析: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单位不让走的行为是违法的员工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核心分析:员工已履行提前通知义务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单位应配合办理离职手续这是其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是员工书面通知且满一个月期限。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提前一个月提交的辞职信及相关签收记录等。沟通协商:再次与单位说明离职意愿和法律规定要求办理手续。寻求帮助: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劳动仲裁则会依法裁决单位配合离职一般流程是先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最终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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