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未休年假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导致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等情形劳动者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核心分析: 法律适用逻辑: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范畴劳动者据此可解除劳动合同。 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支付未休年假工资的义务劳动者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是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未依法支付的情况。 4、实务建议:劳动者可先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证明自己未休年假及单位未支付相应报酬。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单位支付。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等。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双方举证质证、仲裁委审理并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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