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 一般情况下如果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协议但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离职不能随时走。2、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核心分析: 虽然未签订劳动协议但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双方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义务这是为了让用人单位有时间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秩序。 关键构成要件是劳动者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程序且通知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书面形式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可口头等)。4、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提前通知公司离职以书面形式为宜可通过快递等方式留存通知送达的证据。 如果公司存在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等。此时要收集好相关违法证据如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法律程序上可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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