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公司因业务量减少辞退员工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若符合法定条件解除则需支付经济补偿。2、法律依据: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公司因业务量减少等客观情况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提前通知等程序否则构成违法解除。权利义务:员工有获得合理补偿或赔偿的权利公司有依法解除或支付相应款项的义务。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及程序。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公司业务量减少及辞退相关通知等证据。协商解决:先与公司协商补偿事宜明确法律规定要求合理补偿。寻求帮助: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按仲裁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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