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用人单位不和员工签订合同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用人单位有义务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合同未签则需支付双倍工资。权利义务: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获得双倍工资赔偿;用人单位有签订合同的义务否则承担不利后果。关键构成要件:存在用工事实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4、实务建议:员工可收集能证明用工事实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合同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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