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解除离职证明丢失,劳动者可要求原用人单位重新开具。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义务出具离职证明,这是其法定义务。离职证明是劳动者离职的重要凭证,对于后续求职等有重要作用。关键构成要件是劳动者确实曾与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掌握有相关解除劳动合同的记录。实务建议:劳动者可以首先尝试与原用人单位沟通,说明情况,请求重新开具离职证明。若原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收集其他能证明离职的材料,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原用人单位履行出具离职证明的义务。一般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责令原用人单位限期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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