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二次入职后被裁员,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与首次入职后的计算方式相同。一般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核心分析:计算赔偿金时,关键在于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工作年限是从劳动者首次入职开始计算,累计至二次入职后的裁员时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者有权利获得相应补偿。实务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自己二次入职后的工作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进行审理,作出裁决。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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