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般情况下,补签劳动合同后不能再申请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签劳动合同,就视为其纠正了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违法行为,劳动者不能再以未签合同为由主张双倍工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未及时签订需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有配合签订合同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好入职时间、工作内容、工资发放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若对是否能主张双倍工资有疑问,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咨询,也可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法律程序一般是先提交仲裁申请,仲裁机构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最后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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