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核心分析:工资标准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准,体现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收入水平。工作年限决定补偿月数,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补偿。月工资有上限规定,避免过高补偿。实务建议:员工可收集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证明自己的月工资数额。若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流程一般包括提交申请、受理、开庭审理、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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