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资被拖欠时可找以下部门解决:1. 劳动监察部门:这是较为快捷有效的途径。劳动者可携带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事实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前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还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若与用人单位就工资支付等问题产生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作出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3. 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如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主管部门可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监督和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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