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关系与雇佣关系存在多方面区别:1. 主体方面:劳动合同主体明确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且用人单位需是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组织;雇佣关系主体范围更广可能是自然人之间也可能是自然人与单位之间。2. 合同形式:劳动合同多为书面形式有严格格式要求;雇佣关系合同形式多样书面、口头均可。3. 法律调整: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调整有较多强制性规定;雇佣关系受民法调整更多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4. 工作性质:劳动者一般在用人单位指挥监督下从事有组织、有分工的劳动;雇佣关系中受雇人相对独立完成工作。5. 福利待遇: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雇佣关系中受雇人一般无此类待遇。6. 解除条件:劳动合同解除需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雇佣关系解除通常依双方约定或法定情形。7. 责任承担: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侵权等责任多由用人单位承担;雇佣关系中依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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