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恢复劳动关系: 如果孕妇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依法恢复。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恢复后孕妇可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享受相应待遇。2. 支付赔偿金: 若孕妇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例如孕妇月工资为5000元在单位工作3年其经济补偿为3×5000 = 15000元赔偿金则为15000×2 = 30000元。3. 其他权益: 用人单位还需支付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同时应依法为孕妇缴纳社会保险等保障其相应权益。 孕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总之孕妇被开除后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恢复劳动关系或要求支付赔偿金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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