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承揽协议和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1. 主体关系: 业务承揽协议中承揽方与定作方是平等的合同关系承揽人自主完成工作不受定作方过多干涉。 劳动合同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隶属关系劳动者需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接受管理。2. 工作性质: 业务承揽针对特定项目或任务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成果。 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日常工作工作内容相对固定。3. 报酬支付: 业务承揽通常按工作成果支付报酬一般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结算。 劳动合同多按月支付工资有相对固定的工资计算方式和支付周期。4. 风险承担: 业务承揽中承揽人自行承担工作中的风险如设备损坏、材料损耗等。 劳动合同里用人单位需承担一定劳动风险如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等。5. 法律适用: 业务承揽主要受民法典合同编中承揽合同相关规定调整。 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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