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试用期不交社保是违法的。1. 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 违法后果: 对员工权益造成损害。试用期员工同样享有社保权益不交社保会影响员工就医、养老等保障。 面临行政处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公司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3. 员工维权途径: 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补缴试用期社保。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补缴。 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相应赔偿。总之公司在试用期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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