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存在多方面区别:1. 工作目的:承揽关系中承揽人以完成一定工作成果为目的;雇佣关系里雇员主要是按照雇主指示提供劳务。2. 工作独立性: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具有较高独立性自行安排工作方式和进度;雇员则需听从雇主指挥工作自主性较小。3. 劳动工具:承揽人通常自带完成工作所需工具;雇佣关系中雇员一般使用雇主提供的工具。4. 风险承担:承揽关系中承揽人自行承担工作中的风险;雇佣关系里雇主通常需对雇员在工作中的风险负责。5. 报酬支付:承揽关系多按工作成果支付报酬;雇佣关系一般按时或按工作量支付劳务报酬。6. 主体地位:承揽人与定作人地位平等;雇主与雇员存在一定隶属关系。7. 合同性质:承揽关系多为一次性工作的合同;雇佣关系可能是持续性的劳务合同。在实际判断时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准确区分二者以便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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