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时小孩抚养权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抚养费一般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法院考量父母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判断谁抚养更有利孩子成长。直接抚养方的权利是照顾孩子生活起居,另一方有探望权,同时需支付抚养费。关键在于证明自身抚养优势及对方不利于抚养的因素。实务建议:收集自身抚养优势证据,如稳定工作收入证明、教育资源等。对方不利因素证据,如不良嗜好、健康问题等。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按法院要求提供材料,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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