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孩子18岁后,父母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再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核心分析:18岁后孩子一般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的抚养义务通常到此为止。但如果孩子存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父母仍需支付抚养费。实务建议:若涉及此类纠纷,首先应明确孩子是否符合上述“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情形。可收集孩子的学历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法律程序一般是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立案,然后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最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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