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深圳的孕妇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 具体计算示例: 比如孕妇在该单位工作3年月工资为5000元。 正常经济补偿应为3×5000 = 15000元。 但因违法辞退赔偿金则为15000×2 = 30000元。3.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4. 维权途径: 孕妇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处理。 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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