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异地不能办理离婚证协议离婚需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3. 具体办理流程: 申请:双方携带上述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受理。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登记(发证):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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