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定金应退还。比如开发商虚假宣传房屋配套设施实际交付不符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退定金。2. 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定金也应退还。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购房计划改变。3. 如果购房者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就合同条款协商不一致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定金可退。比如对房屋面积、价格、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无法达成一致。4. 若开发商未按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地点签约购房者有权要求退定金。5. 若认购书未明确约定具体的签约时间、地点等主要条款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定金应退。6. 若购房者主动违约不想买房了一般情况下定金不予退还。但如果能与开发商协商一致开发商也可能同意退还。比如与开发商沟通后开发商同意购房者解除认购协议。总之要退定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上述可退情形可与开发商积极沟通协商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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