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死亡,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问题。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3. 核心分析: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妻子所有,另一半作为丈夫的遗产进行继承。妻子作为丈夫的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遗产分配。关键构成要件包括夫妻关系存续、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法定继承人的身份。4. 实务建议: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银行存款凭证、车辆行驶证等。若对遗产分割有争议,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诉讼时,要明确诉讼请求,准备好相关证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开庭等。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潜在风险在于证据收集不完整可能影响财产分割结果,以及诉讼可能耗费时间精力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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