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后,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各项协商内容,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权利义务:夫妻双方有平等协商并如实告知对方相关情况的义务。关键要件:自愿离婚、书面协议、亲自申请。4. 实务建议:签订详细的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尽量细化。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登记机关受理后会有30天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再次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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