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辞职后再次入职,之前的工龄是否连续计算属于劳动权益范畴。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并没有明确统一规定辞职后再次入职工龄必然连续计算或不计算。但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33号)规定,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3. 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主要看再次入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约定以及具体的工作情况等综合判断。权利义务:如果双方约定工龄连续计算,那么劳动者享有连续工龄带来的相应权益,如年假天数计算、医疗期计算等;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规定执行。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双方的合意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工作衔接情况。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之前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之前工作经历的材料。与单位协商:再次入职时与用人单位明确工龄计算问题,形成书面约定或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若发生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仲裁程序,先提交仲裁申请,等待受理通知,参加仲裁庭审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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