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关于两个小孩的抚养权分配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 最有利于子女原则: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性别、生活环境、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在最有利的环境中成长。例如孩子长期与一方共同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其成长不利那么这一方在争取抚养权上有一定优势。2. 尊重孩子意愿: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比如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某一方生活法院会在很大程度上予以考虑。3. 双方抚养可能性: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尽量让双方都有机会抚养孩子可能会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但如果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另一方获得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会增加。4. 抚养能力考量:包括经济收入、住房条件、教育背景等。经济条件较好、能为孩子提供优质生活和教育资源的一方在抚养孩子方面更具竞争力。例如一方有稳定高薪工作且有房产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总之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分配要从孩子的利益出发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定。双方也可以先自行协商协商一致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孩子利益法院一般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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