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这涉及到婚姻关系中双方对于是否解除婚姻的意愿冲突问题。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双方都不同意离婚时,若一方坚持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法院会综合考量夫妻感情状况等因素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权利义务:原告有起诉离婚的权利,被告有答辩的权利。关键在于原告要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构成要件: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比如双方因感情问题发生争吵的记录、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证据等。寻求帮助:可先找当地的婚姻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法律程序: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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