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这属于婚姻关系中关于解除婚姻的协商问题。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3. 核心分析:首先,双方需就离婚意愿达成一致,这是前提。若一方不同意,另一方需通过沟通协商,阐述自身离婚的理由和想法。权利义务方面,夫妻都有平等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4. 实务建议:可以选择合适的时机,心平气和地与老公坦诚交流,说明自己对婚姻现状的看法和离婚的想法。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长期分居的证据、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等,在沟通时作为支撑自己观点的依据。若沟通后老公仍不同意,可考虑寻求专业婚姻家庭咨询师的帮助,或者向双方信任的亲朋好友求助,从中斡旋。若确实无法协商一致,也可通过诉讼离婚,但这可能会使夫妻关系进一步紧张,要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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