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这属于工伤赔偿纠纷。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 核心分析:职工因工作原因腿骨折认定为工伤后,有权享受上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关键构成要件是有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有工伤认定决定书证明属于工伤。4. 实务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申请。认定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收集好医疗费用票据、劳动合同等证据。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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