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小工伤涉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范畴。2.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单位需按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权利义务:职工有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权利,单位有支付的义务。关键在于确定停工留薪期时长。构成要件:一是存在工伤事实,二是经认定属于工伤范围,三是有明确的停工留薪期。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确定停工留薪期:可咨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协商解决:先与单位协商支付工资事宜。寻求帮助: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一般为申请、受理、开庭、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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