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劳务派遣合同中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计算问题。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判断劳动者是否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若符合,则工作年限合并计算。权利义务:劳动者有权要求合并计算工作年限,用人单位有义务依法计算。关键构成要件: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调动工作单位。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原用人单位与新用人单位的派遣协议、工作调动通知等。寻求帮助: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咨询或寻求法律援助。法律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