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属于协议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并共同申请离婚登记。 权利义务:双方均有如实提供信息、遵守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 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双方自愿,二是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三是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实务建议: 首先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问题协商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 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 共同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会进行审查,一般需要等待30天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在此过程中,注意按照婚姻登记机关要求提供材料和配合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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