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后必须要交社保。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具体依据如下:1.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 《劳动法》也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有以下维权途径:1.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2. 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3. 若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关社保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还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总之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后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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