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公司调岗变相辞退属于违法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核心分析:1. 公司未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擅自调岗,违反劳动合同约定。2. 调岗后导致劳动者工作条件、薪资待遇等明显变差,构成变相辞退。3. 关键在于是否能证明公司调岗不合理且存在主观恶意。实务建议:1. 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调岗通知、工作安排变动记录等。2. 与公司沟通,要求恢复原工作岗位或合理补偿,保留沟通记录。3.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处理。4. 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支付工资差额等。仲裁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开庭、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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