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明确继承的基础:如果父母没有立下遗嘱对房产进行特别安排那么女儿是有继承权的。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作为子女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父母的配偶、儿子等)一样在父母去世后有权参与房产的继承分配。2. 关于拆迁与继承的关系:房子拆迁并不影响女儿的继承权。拆迁只是对房屋这一不动产进行的一种处置行为比如可能会获得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等。对于拆迁补偿款如果是基于房屋的拆迁补偿这部分财产属于父母的遗产范围。女儿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与其他继承人共同分割。对于安置房如果是按照父母的房屋面积等因素分配的且父母去世后安置房才确定分配那么女儿同样有权利继承属于自己应得的份额。3. 继承的方式及流程:继承方式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如果父母有遗嘱指定房产由他人继承那么女儿就不能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若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流程如下:首先确定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然后对遗产进行评估作价一般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分割份额。女儿需要准备好证明自己与父母关系等相关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参与到继承程序中。总之在父母没有遗嘱排除女儿继承权的情况下女儿对父母房子拆迁后的相关权益是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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