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证后过户一般仍需要原房主配合原因如下:1. 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过户需进行产权变更登记这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定公示方式。原房主通常要提供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并配合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签署一系列必要文件。2. 协助核实信息: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对房屋产权等相关信息的进一步核实。原房主可能需要配合回答登记机构的询问确保交易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后续出现纠纷。3. 处理遗留问题:如果房屋存在一些遗留问题如物业费、水电费未结清等原房主需要配合解决这些问题否则可能影响过户的顺利进行。4. 交付房屋相关资料:原房主可能还需交付房屋的一些附属资料如房屋维修基金缴纳凭证、房屋钥匙等以便新业主能全面接收房屋并正常使用。虽然房屋公证有一定保障作用但过户环节仍需原房主积极配合以完成房屋产权的合法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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