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父母离婚都不要孩子,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3. 核心分析:首先,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抚养,除非母亲有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已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出发进行判决。孩子已满八周岁的,会尊重孩子的意愿。关键在于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成长。4. 实务建议:可以收集自身经济收入稳定、居住环境良好、教育资源丰富等方面的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收入证明、房产证明、教育资源证明等。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进行审理判决。一般一审普通程序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按时参加庭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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