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般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1. 被告住所地法院:如果被告有住所地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比如被告长期居住在某个城市的某个区那就向该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2. 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3. 特殊情况: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总之要根据双方的具体居住等情况来确定准确的起诉法院以顺利开展离婚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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