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工伤伤残鉴定是确定职工因工伤残程度的法定程序,对于保障工伤职工权益至关重要。2.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需进行伤残鉴定。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都有权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组织鉴定工作。关键要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4. 实务建议:准备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申请流程: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等待通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申请人需按时参加。获取结果:鉴定结论一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可延长30日。对鉴定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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