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个人拖欠工资属于劳动报酬纠纷。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否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支付。权利义务:员工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支付工资的义务。关键在于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拖欠事实。构成要件:需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如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工资未支付及数额。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般会较快处理。准备好证据,填写投诉登记表。劳动监察部门会调查核实,责令单位支付工资。若单位仍不支付,可申请劳动仲裁,按仲裁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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