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这属于婚姻关系中情感方面的问题,目前没有直接对应的具体法律规范来处理此类情感厌恶状况下的婚姻生活。2. 法律依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主要调整婚姻关系中的财产、人身等方面的权利义务,但关于因情感厌恶如何继续婚姻生活并无针对性条款。3. 核心分析:婚姻关系基于双方自愿结合,在情感出现问题时,双方有义务努力维护婚姻的稳定。对于感到厌恶的一方,应尝试坦诚沟通,说明自身感受及原因,给对方改进的机会。另一方则需认真倾听,反思自身行为,积极做出改变。4. 实务建议:双方冷静下来,心平气和地沟通,坦诚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尝试一起参加一些活动,如旅游、看电影等,增进彼此感情。如果厌恶情绪严重影响生活,可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帮助,改善夫妻间的情感关系。若涉及家庭暴力、虐待等严重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可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身权益,如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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