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但需注意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生效条件和要求。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办理房屋继承都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通常要进行房产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继承登记等步骤以确保继承过程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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