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不离家”的约定在离婚协议中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条款。它主要涉及到离婚后双方对于居住关系等方面的约定。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属于书面合同范畴,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双方自愿签订离婚协议,其中关于“离婚不离家”的约定视为合同条款,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权利义务: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比如一方有继续居住的权利,另一方有保障其居住条件等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双方自愿签订,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二是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 实务建议:签订协议时确保意思表示真实,可在专业人士指导下进行。协议内容要明确具体,如居住期限、费用承担等。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通过司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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