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后公司财产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畴,涉及到公司股权等财产权益的划分。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3. 核心分析:首先要确定公司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为共同财产,双方可先协商分割方式。对于股权分割,要考虑其他股东的意见。若其他股东同意转让且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可成为股东;若不同意转让但愿购买,法院可分割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若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可成为股东。关键在于股东的态度及相关程序的合规性。4. 实务建议:收集公司股权相关证据,如出资证明、股东名册等。双方先自行协商分割方案。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提供财产证据等。法院审理时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判决。过程中要注意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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