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 起诉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后发给离婚证。2. 法律依据: 起诉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等相关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协议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等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3. 核心分析: 起诉离婚:适用逻辑是法院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因素判决。原告有起诉权,被告有答辩权。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等情形。 协议离婚: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后申请离婚登记。双方需对自身权益处分明确且真实自愿。4. 实务建议: 起诉离婚:收集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报警记录等。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按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等待判决。 协议离婚:签订详细离婚协议,明确各项内容。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过冷静期后再去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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