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具体如下:1. 构成要件:行为人无处分权却实施了处分行为。比如甲没有权利处分乙的房屋却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分行为。即行为人是以自己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来进行处分而非以真正权利人的代理人身份。2. 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无权处分行为效力待定。如果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例如上述甲处分乙房屋的例子若乙追认甲的行为合同就有效。若权利人不追认且无处分权人未取得处分权合同无效。但受让人如果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受让人取得财产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3. 常见情形: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等。在遇到无权处分行为相关问题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行为效力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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