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女儿对父母的房子享有继承权,这是一种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法定财产继承权利。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女儿作为父母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有权继承父母的房产。权利义务:女儿有继承房产的权利,同时也有在继承过程中遵循法律规定和履行相关手续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存在父母去世且留有房产等遗产的事实,女儿与父母具有法定的亲子关系。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父母的死亡证明、房产产权证明等。确定继承方式:若父母留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手续: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后,可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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