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遗嘱房产过户属于基于遗嘱继承进行的房产产权变更行为。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3. 核心分析:遗嘱生效后,继承人需持遗嘱等相关材料办理房产过户。无需其他法定继承人签字。关键在于遗嘱的有效性,需符合遗嘱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继承人作为权利人,有权依据遗嘱要求办理过户;义务是提供真实有效的遗嘱等证明材料。4. 实务建议:首先,确认遗嘱的有效性,查看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然后,继承人携带遗嘱、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一般流程为提交申请、登记机构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过户登记。收集证据方面,主要是保管好有效的遗嘱原件。若办理中遇到问题,可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具体要求,也可寻求律师帮助,律师可协助审查遗嘱及指导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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