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工资转账记录等能体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情况。2. 工作证、服务证等:上面印有劳动者姓名、岗位等信息可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3. 考勤记录:包括打卡记录、考勤表等证明劳动者的出勤情况。4. 同事证言:其他同事的证言能辅助证明劳动关系但证明力相对较弱。5. 社保缴纳记录:显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劳动关系的重要佐证。6. 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牌”、“工作服”、“安全帽”等带有单位标识的物品。7.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进行工作的书面指令、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8. 劳动者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工具等上面如有用人单位相关标识或与工作相关的信息也可作为证据。9. 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面试记录等能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起始。10.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的调查笔录等也可能被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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