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劳动者异地讨要工资涉及劳动报酬纠纷。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就有权主张。权利义务:劳动者有获得足额工资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按时支付工资的义务。关键在于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拖欠事实。构成要件:需有劳动合同、工作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数额、发放情况。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选择异地维权,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提出。劳动监察部门会调查处理,仲裁机构会按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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