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时调查对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前确定财产范围的行为。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若一方怀疑另一方存在隐藏财产等行为,可通过合法途径调查财产状况。权利义务:双方都有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要有初步证据证明对方可能存在财产隐瞒等情况。4. 实务建议:自行调查:可留意对方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房产登记信息、车辆登记信息等,可通过向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等部门申请查询,但可能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法院调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及要调查的财产线索,由法院依职权调查。委托律师调查:律师可凭借执业证书等合法手续进行调查取证。收集证据要注意合法性,避免侵犯他人隐私。法律程序上,先自行或委托调查,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并在诉讼中申请财产调查,由法院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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