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这涉及到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及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3. 核心分析:对于自愿离婚,双方需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关于子女抚养,需综合考虑孩子年龄、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以最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一般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方生活为主,但有特殊情况除外。4. 实务建议:先协商确定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问题,签订离婚协议。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共同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后,再共同去领取离婚证。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收集夫妻感情破裂证据以及子女抚养、财产状况等证据,由法院判决离婚及相关事项。 潜在风险主要在于协商不一致引发争议,导致离婚过程不顺利,耗费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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